近日,武汉出现了一件怪事:武汉某空调净化公司在江苏宜兴订做了价值2万元的紫砂杯,托运到汉正街后,竟然遭人冒领。
这家公司的负责人朱某称,去年12月初,他们到江苏宜兴一陶瓷公司订做了100套价值2万元的紫砂杯,当时交了5000元定金。因这批紫砂杯用于年终送礼,他们要求在杯子上刻上该公司的名称。去年12月27日,朱某接到通知,其订做的紫砂杯已托运到汉,请到武汉市汉正街物流有限公司领取。朱某当日与物流公司取得联系,双方约好次日领货。28日中午,朱某派人去该物流公司时,发现这批紫砂杯已被人领走,时间是12月27日晚6时。
前日下午,该物流公司的易女士出示了“送货单”和“代收款收货情况登记表”,单据显示,货已被李某和苏某领走,并留下了李某的身份证号。
易女士称,当时,给朱先生打完电话不到一小时,便来了两名年轻男子苏某和李某,操着广东口音,她与发货方江苏宜兴一陶瓷公司负责人勇某打电话核实,勇某没有问这两名男子的姓名便同意发货。他们按照公司要求,提货人出示身份证即可领货。发货方勇某告诉记者,当时,他以为是朱某安排的工作人员,所以未进一步核实。
湖北首义律师事务所吴胜武律师认为,物流公司发货时,应该认真核实领货人身份,而江苏发货方也没有核实清楚领货人身份,双方在沟通上存在漏洞,因此都应承担责任。